佛山市中
最新招生入学政策发布 民办学校不得以面试招生
金羊网 2019-05-07
佛山一所民办初中举办校园开放日 景瑾瑾 摄
文/金羊网 记者景瑾瑾 通讯员林建娜
佛山市教育局于5日下午发布了最新的佛山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根据政策要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应主要面向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面向区域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
5日,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70号),并结合佛山市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发布了佛山市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发布的政策要求,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统筹制定辖区内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录取方式、招生宣传方案和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处理方案等,实行同步招生,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贯彻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健全招生片区划分决策机制,增强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往年的佛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多设有面谈环节。但此次发布的政策明确指出,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应主要面向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面向区域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市招生。各区要指导所辖各民办学校按照科学公平原则具体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结果统一于6月30日通知家长。
严禁普通高中招收“挂读生”
同时,政策对于普通高中招生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区域招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根据政策要求,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和学籍管理情况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课业负担。坚决查处校外培训各类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加强民办学校招生宣传治理,严查违反招生工作规定或不实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严查民办初中进入小学校园进行招生宣传的行为;要对普通高中学校举办各类实验班、试点班进行登记、造册和备案工作。